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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壞示範! 莽夫當兒子面狠踹妻子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與妻子為了照顧兒子事宜屢生口角,9月間前往廟口吃飯時,不滿妻子不替兒子加件衣服,一時惱怒,當著1歲兒子的面,狠踹妻子一腳,圖為事發地點基隆東岸停車場。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與妻子為了照顧兒子事宜屢生口角,9月間前往廟口吃飯時,不滿妻子不替兒子加件衣服,一時惱怒,當著1歲兒子的面,狠踹妻子一腳,圖為事發地點基隆東岸停車場。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2015/12/30 11:3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男子與妻子為了照顧兒子事宜屢生口角,9月間前往廟口吃飯時,不滿妻子不替兒子加件衣服,一時惱怒,當著1歲兒子的面,狠踹妻子一腳,還言語恐嚇「你還趕叫救命…」基隆地檢署認定只構成傷害罪,依傷害罪嫌起訴林。

    起訴書指出,41歲的林姓男子與周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2人9月間,帶著才1歲大的兒子至廟口吃飯。

    林把車子停在東岸停車場後,見林妻大包小包裝著兒子奶瓶等必需品準備下車,要求林妻替兒子加件衣服,但林妻卻置若罔聞,不予理會。

    林為此大為光火,認為妻子不尊重他,對於他的要求老是相應不理,一時惱怒,趁太太抱小孩下車後,冷不忙以腳踹妻子左腳,造成妻子左小腿瘀青,還補上一句:「你還敢叫救命,信不信我會揍妳,之前我揍過妳,妳也知道!」

    林妻也不甘示弱,直接抱著小孩到派出所報案控訴遭先生傷害與恐嚇罪;由於林妻沒有錄到林恐嚇他的過程,林妻竟要求警方到停車場內調監視器,佐證先生有恐嚇她,但警方到場後在停車場內找不到任何監視器。

    檢察官因此依林妻檢具的驗傷單,認定林妻確實踹傷妻子,依傷害罪嫌將他起訴。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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