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3槍擊斃通緝犯被判刑 葉毓蘭怒批:恐龍法官
駕車(右車)的羅姓通緝犯拒警盤查,還夾傷盤查員警的手(右前站者),遭員警開槍後中彈,之後傷重不治。(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最高法院日前認定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用槍過當,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一事,警政署今表示,為避免執勤員警產生「寒蟬效應」,支持員警勇於執法、依法使用警械,希望司法能成為警察堅強的後盾。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更批評,恐龍法官做出這般烏龍判決將成國際笑話。
警政署籲員警勇於執法
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去年攔檢羅姓竊盜通緝犯,羅嫌卻企圖倒車逃逸,葉姓員警對空鳴槍制止卻無效,才對羅嫌腿部開了3槍,之後羅嫌仍駕車逃逸、傷重不治,雖然葉員表示為制止羅嫌倒車衝撞、逃逸才開槍,但最高法院仍認定他用槍過當,判他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中央社》報導指出,警政署今對該判決深表遺憾,並指葉姓員警資歷將近20年,都在第一線積極打擊犯罪,為避免第一線員警對使用槍械產生「寒蟬效應」,警政署呼籲員警仍應勇於執法,並盼司法共同捍衛執法尊嚴。
據了解,前警大教授葉毓蘭針對此事批評,恐龍法官做出這般烏龍判決,人民卻還選擇沉默,警察勢必會選擇消極的不作為。她在臉書更痛批,法官如果不是科幻片看太多,就是活在漫畫的世界裡,並聲稱由檢察官及法官聯手寫出的起訴書、有罪判決書將成為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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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才能終結這種警察任由恐龍法官、檢察官宰割的命運?繼續下去,當中華民國的警察都決定不再開槍了誰來保護民眾的安全、誰來維持社會的秩序、誰來對抗暴力犯罪?這樣的後果,就是大家想要的嗎?當法官做出這樣的烏龍判決,人民卻選擇沉默警察勢必會選擇消極的不作為壞人必然無所忌憚這樣的結果,真的是我們所期待的嗎?
由葉毓蘭貼上了 2015年12月28日
離譜!此法不修,還有正義公理嗎?我們的法官,如果不是科幻片看太多了,就是還活在漫畫的世界裡。警察不是超人、蜘蛛俠、美國隊長,更不是魔鬼終結者。我們沒有辦法徒手抓住歹徒射來的子彈,也沒有辦法肉身擋車,甚至像這些超能漫畫一樣,把車子...
由葉毓蘭貼上了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