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單「畫地圖」 人夫被抓猴辯稱DIY
新北市某科技公司陳姓人夫,前年帶黃姓小三到旅館開房間,林妻會同警員抓姦在床,床單上遺留一攤「愛的血跡」,陳男堅稱黃女「大姨媽來了」,他只有看A片「DIY」打手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某科技公司陳姓人夫,前年帶黃姓小三到旅館開房間,林妻會同警員抓姦在床,床單上遺留一攤「愛的血跡」,陳男堅稱黃女「大姨媽來了」,他只有看A片「DIY」打手槍,沒有嘿咻,還反控老婆栽贓他;高等法院不採信,依通姦罪判陳男3月徒刑、可易科金罰金9萬元定讞。小三黃女則因交往期間,陳男一再向她宣稱已離婚,不知他已婚身分,偵結時獲檢方不起訴。
判決指出,陳男4年前結婚,育有1子,但隔年就鬧分居,林女認為陳男在外與多名女子搞曖昧,跟監還發現老公常趁午休在停車場「車震」,其中以黃女最常出現;前年9月陳妻又發現老公與黃女去旅館開房間,報警捉姦,陳男拖了3分鐘才開門,床單留有一灘新鮮血跡,林女向旅館買下床單,送驗確認有陳男和黃女的混合DNA。
陳男答辯說,他只是陪身體不舒服的黃女休息,不可能生理期還硬要,他自己看A片打手槍,射精後用衛生紙擦拭丟進垃圾筒,是老婆友人撿起來抹在床單上栽贓他,至於血跡則應是衛生棉側漏,強調清清白白開房間;陳男還主張通姦應除罪化。
高院認定,陳男在開門前3分鐘已將垃圾桶裡的衛生紙團丟進馬桶沖掉,無證據顯示加工變造證據,陳男身為人夫,罔顧對婚姻的忠誠與責任,犯後狡辯,維持一審原判。
此外,陳妻先前已訴請與陳男離婚獲准,並取得兒子監護權,陳男還被判須賠償80萬元,每月支付兒子1萬2000元生活費直到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