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人財兩失 阿兵哥下藥性侵愛慕女生
2015/12/10 11:1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阿兵哥前年透過臉書結識小敏(化名),黃男為搏取小敏好感,借了50萬元給小敏週轉,但因黃男一直無法擄獲小敏芳心,又感覺到小敏好像無意還錢,黃男竟下藥性侵小敏,事後,黃男主動向雄檢自首,高雄地院審理時,小敏也說這件事兩個人都有錯,願意原諒黃男,讓黃男獲得輕判,免被關。
判決指出,去年5月23日晚間,黃男邀約小敏見面商談還錢的事,並要求小敏簽立借據,但小敏以不懂法律為由拒簽,兩個人聊了一陣子,黃男便帶小敏去附近超商買飲料,並趁機把含有苯二氮平類成分、俗稱「F2」的藥物摻入飲料讓小敏喝下。
小敏喝完後不省人事,被黃男載到附近MOTEL迷姦得逞,完事後,黃男把小敏載回家時,小敏因腳步不穩在樓梯跌倒撞破嘴角,但因仍處昏迷狀態,直到隔天醒來,小敏見自己臉上有傷,打電話詢問黃男發生何事,黃男竟佯稱是她生理期來,才會頭暈跌倒。
但小敏因持續出現頭昏等症狀,自行就醫檢測後,竟發現被人下藥,小敏傳簡訊質問黃男對她被下藥的事有何感想,黃男只好向小敏坦承下藥迷姦的事,小敏得知後,透過友人向黃男開口要100萬元賠償金,黃男付不起,只好主動向雄檢自首。
被依強制性交起訴的黃男,在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黃男因愛慕小敏,又不甘心人財兩失,一時失慮才會犯下性侵案,但因小敏曾說出不希望黃男入監服刑,這件事兩個人都有錯,且已和黃男達成和解,法官考量黃嫌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輕判他徒刑2年,緩刑5年,須向國庫交付10萬元及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5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