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壽掏空案 黃正一捧心揉胸求交保
台北地院審理幸福人壽遭掏空案,法官日前裁定延押主要被告、幸壽前董事長黃正一,黃上週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今下午開庭,合議庭裁定續押2個月。(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幸福人壽遭掏空案,法官日前裁定延押主要被告、幸壽前董事長黃正一,黃上週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今下午開庭,黃正一在法庭不斷捧心揉胸,說他心臟絞痛,須立即開刀安裝心血管支架,否則有生命危險,公訴檢察官冷冷地說:「你少吃點火鍋,就不會這麼痛」;合議庭裁定續押2個月。
合議庭裁定續押2個月
74歲黃正一為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為東南旅行社、金門皇家酒廠董事長。他聲請具保停押主張,他年事已高,患糖尿病、高血壓20多年,引發心血管阻塞,今年3月起因心絞痛密集就診9次,斷層掃描顯示支架硬化、心血管狹窄,台大醫師診斷證明書囑咐應儘速進行心血管手術,監所環境惡劣,若不保外動手術,有生命危險。
黃正一今在法庭內戴著口罩,右手捧心不斷撫捏搓揉左胸,貌似痛苦地說,他在看守所已心絞痛1、20次,前一陣子在看守所內洗手間跌倒,幸好旁邊的人扶住他,趕快服用舌下片才救回一命,他目前1天吃2片舌下片,會影響藥效,須動手術才能穩定病況;他會配合到庭,不會逃亡,願意交出護照給法院保管,可提供1.2億交保金、1.5億元人保,也願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也可把他責付給律師。
公訴檢察官反對黃正一交保,認為依據黃今年3月至8月收押前的8次就診病歷,醫師都未建議立即動手術,只有1次建議門診追蹤,顯無生命之虞,且8次中,有2次是看B型肝炎、2次天冷就診,其餘4次都是因為吃火鍋而手麻、胸部不適就醫,「如果你遵照醫囑少吃點火鍋,或不愛吃火鍋,就不會麼常手麻、胸痛了」;且建議黃速動手術的診斷證明書,是台大醫師於11月憑記憶開立,並無看診,診斷證明書為傳聞證據,不具可信度。
法官也質疑,黃正一為何不向台北看守所申請戒護就醫,由所內醫師專業判斷是否有必要立即動手術,黃正一說不知道可以申請,律師說已在研擬申請,與聲請具保停押同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