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臺北市 17-27 ℃

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搞烏龍 原屋主獲國賠

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搞烏龍,判賠原屋主58萬。(圖擷取自Google Map)

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搞烏龍,判賠原屋主58萬。(圖擷取自Google Map)

2015/12/02 17:4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蔡姓男子11年前購買北市信義區一樓店面,9個月後轉賣蔣姓婦人,但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4年後通知,因建檔時登記錯誤使然,已刪除房屋共同使用的5坪多土地,蔣婦不甘損失怒告蔡男,蔡男支付380萬達成和解,轉向松山地政事務所請求國家賠償,高等法院參考11年前該屋行情、買賣價格等因素,今判地政事務所應國賠蔡男58萬多元;還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地價位處台北市數一數二的信義計劃區內房屋,蔡姓男子具狀指出,93年2月以1730萬元,向周姓婦人購買信義區精華區內的一樓店面房屋,同年11月,蔡男則以1940萬賣給蔣姓婦人。

不料,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97年7月通知蔣婦,指稱82年間委外辦理地籍資料電子處理作業建檔時,因誤植地號,以致發生登記錯誤情事,因此將建物共同部份的5.7坪土地更正登記回來,如此一來,蔣婦房屋面積將因此減少5.7坪。

蔣婦不甘損失,認為買受的建物土地面積減少,因此對蔡男提告,結果蔡男和蔣婦達成訴訟外和解,同意支付她380萬元,事後,蔡男以整件事源於松山地政事務所發生登記錯誤的疏失所致,訴請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支付他38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impression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