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兄弟砍死2人 弟判無期、兄判11年
2015/11/29 11: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市雙胞胎兄弟邱彥銘、邱嵩程,2年前與債主談判時,一言不和引爆混戰,兄弟不甘遭10多人圍毆,持水果刀反擊,砍死2人,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弟弟邱嵩程無期徒刑,哥哥邱彥銘傷害致死罪判處11年10月,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邱姓兄弟身材壯碩,體重皆逾100公斤、高逾180公分,前年11月2人與林姓等多名債主約在高雄市某餐廳談判,債主方面加上助陣人馬共13人。
談判席間,林男為逼還錢,出手掌摑林彥銘,引爆衝突,債主13人拿球棒、棍子圍毆邱氏兄弟,邱氏兄弟則持預藏的水果刀反擊,砍傷林男上臂,眾人節節敗退,邱嵩程殺紅了眼,追殺到餐廳水池邊,砍中鄭男後背,其餘11人鳥獸散,林男、鄭男送醫後因失血過多,宣告死亡。法院審理時,兄弟答辯主張是是正當防衛,沒有殺人或傷害犯意。
高雄高分院根據監視器影像、證人說法、相驗筆錄,認定2人明知持刀砍人可能奪命、致傷,顯有殺人、傷害犯意,邱弟殺了林男後又追殺鄭男,手段凶殘,2人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判兄弟倆有罪。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高雄高分院判決,判邱弟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邱兄11年10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