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麻將場 3警判刑
2015/11/20 15: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新北市少年隊小隊長韋林琮(已退休)、前市刑大小隊長林信輝及前土城派出所警員葉明耿3人,包庇賭博業者胡女,還邀同事「湊咖」,甚至洩漏查緝訊息給業者,韋還對胡女說:「我們以後還是會挺妳,妳怕什麼!」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判韋、林各10個月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葉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胡女先以「彩弘水晶飾品」為名義經營在土城明德路經營水晶、玉石生意,實際上卻在經營賭場,招攬韋林琮、林信輝等10多名在職或退休員警打麻將,麻將場分為1底為300元或600元、1台為100元,若自摸胡女可向賭客收取200元抽頭金。
100年間,民眾檢舉胡女位於土城區明德路的賭場,韋、林及葉3人竟將警方查緝訊息洩漏給業者,業者得知後,更將賭場從明德路遷到學府路。法院審理時,葉明耿認罪,韋林琮辯稱,本案並不涉及包庇,這些地方都不算賭博場所;林信輝也認為並非賭博場所,他只有去學府路打牌,打牌過程中每次大約會拿100、200元給胡女買東西,並非抽頭金,而是佔用她的場地,麻煩買飲料、便當的錢。
合議庭斥責三人身為員警,本應潔身自愛、戮力任事,卻參與其中。由於葉認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其他兩人不行;另被控圖利業者部分,合議庭則認為,與圖利罪要件不符,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