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放鞭炮被取締 2男竟動粗踹警判拘
新北市蘆洲一間宮廟,今年1月間,舉辦遶境活動時,因沒有向消防局申請燃放鞭炮,警方配合消防人員取締時,黃姓與朱姓男子竟辱警還動粗踹人。(圖擷取自Google Map)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一間宮廟,今年1月間,舉辦遶境活動時,因沒有向消防局申請燃放鞭炮,警方配合消防人員取締時,黃姓與朱姓男子竟辱警還動粗踹人,警方為避免同仁生命危險,對空鳴槍,才制止現場暴動。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分別判黃、朱拘役35與3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31日下午6時許,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與中山一路口,因舉辦遶境活動人數眾多,並沿路擺設鞭炮嚴重阻礙交通,警消獲報前往處理,由於宮廟並未向消防局申請燃放鞭炮,消防人員按規定取締,卻引來黃、朱兩人不滿。
黃男先動手拉扯,並以三字經辱警,陳姓警員試圖逮捕時,不慎跌倒在地,朱男竟與群眾團團將陳圍住,出腳踹人,另一名吳姓警員見狀,擔心同仁生命危險,對空鳴槍,才制止暴動。
法官認為,黃、朱兩人公然挑戰公權力,視國家法治與他人身體安全於無物,考量兩人認罪,與受傷警員達成和解,因此判拘,易科罰金分別3萬5000元及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