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別人的大小章拿來隨便用

    林姓男子偽造文書承攬工程被起訴。圖與文無關。(情境圖,資料照)

    林姓男子偽造文書承攬工程被起訴。圖與文無關。(情境圖,資料照)

    2015/11/16 13:1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林琮諺不甘心到嘴鴨子飛了,本身沒有營造能力,也未經富承營造林姓負責人同意,100年間以該公司大小章簽下一樁店鋪住宅新建工程,得手後又轉包簽轉包契約,事後施工出現糾紛又簽和解書,後來工程款賺走了,稅金卻留給富承公司去繳,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判處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49歲林嫌因曾與富承營造有業務往來,與該公司王姓負責人協議,如需要用到公司大小章(去承攬工程),必須經過王某的同意及授權。但100年11月間林某得知宋姓友人想興建,店鋪及住宅新建工程,眼看生意就要上門,隨即擅自以富承營造名義,與宋某簽下承攬契約。

    可是自己根本沒有施工團隊,又想獨吞工程利益,又以富承營造名義簽轉包契約,將工程全部轉包給岳增公司,102年2月工程已近尾聲,可是宋某對施工內容有意見,與宋、岳增公司又簽署三方和解契約,才順利拿到全部工程款,從頭到尾富承營造的王老闆都不知情。

    後來林嫌拿走全部利益,稅金卻留給富承,國稅局發現富承該年度沒有申報該筆營業所得,約談王姓老闆才查出上情。

    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3罪分論並科,判處4徒刑,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