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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爆員警涉嫌包庇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 業者1人收押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說明檢方偵辦過程。(記者廖淑玲攝)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說明檢方偵辦過程。(記者廖淑玲攝)

2015/11/06 16:04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容留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案,昨天搜索北港警分局等13個處所,帶回10人漏夜偵訊,其中王男涉嫌重大並有串供之虞,今天凌晨聲押獲准,由於全案恐涉及縣議員助理及員警洩密或貪瀆,備受關注。

雲林地檢署根據線報掌握王男等人涉嫌媒介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昨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雲林縣警察局搜索北港警分局辦公室、口湖分駐所及員警住家等13處,帶回王男與雲林縣某議員張姓助理、嫖客等10人。

其中王男聲押獲准,王男的姪兒限制住居,張姓助理等人請回。檢方指出,從事仲介業的王男(53歲)與其王姓侄兒(29歲),涉嫌透過張姓助理穿針引線,容留媒介女性逃逸外勞多人,流竄雲嘉地區小吃部,從事脫衣陪酒及性交易,另因外傳有警員涉案,檢方正深入查辦中。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王男為首的賣淫集團,旗下有印尼籍與越南籍從事性交易的女逃逸外勞至少有10人,賣淫地點主要在雲、嘉等縣市。

黃怡華說,員警涉案的部份,檢方目前搜索分局及員警住家,帶回相關資料及員警存摺、手機釐清,未有進一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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