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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未成年少女開房間 1晚3次男被判刑

男透過線上遊戲結識未成年少女小風,在沒有違背小風的意願下,進行了3次性行為。圖與新聞無關。(情境照)

男透過線上遊戲結識未成年少女小風,在沒有違背小風的意願下,進行了3次性行為。圖與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1/05 19:05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余男透過線上遊戲結識未成年少女小風,去年小風特地從彰化趕到宜蘭與余男見面,余男當晚就帶小風到宜蘭火車站附近開房間,當晚進行3次性行為,後來被小風的母親發現才東窗事發,法官認為余男嚴重危小風的身心健全發展,判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前年9月期間,31歲余男玩線上遊戲認識到當時12歲的小風,2人一起玩遊戲聊天,經過將近10個月後,隔年7月5日,余男邀小風到宜蘭遊玩,住在彰化的小風當天下午搭火車到羅東火車站已經晚上11點,2人半夜在宜蘭四處閒晃聊天。

2人一直閒晃凌晨,從羅東晃到宜蘭,余男帶著小風到宜蘭火車站附近的旅館投宿,當晚余男在沒有違背小風的意願下,進行了3次性行為,事後小風的母親發現女兒在宜蘭逗留原來是與余男開房間,才趕快帶著小風向警方報案。

法官認為余男是31歲壯年,為了滿足一時的情慾對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嚴重危害少女的身心健全發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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