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管出境卻違規兩度赴中 軍情局退役少校緩起訴
軍情局退役少校王豐汸退伍後被列管3年不得出境,他卻兩度前往中國南京,遭調查局懷疑是「共諜」。(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軍情局退役少校王豐汸退伍後被列管3年不得出境,他卻兩度前往中國南京,遭調查局懷疑是「共諜」盯上,吃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官司,他應訊時喊冤,指是急著處理母喪才親赴南京,按習俗跪著將訃聞交給姑姑,第2次則是為了修祖墳;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將他緩起訴,期限2年,條件是繳交國庫6萬元。
檢方調查,王豐汸94年間從軍情局退伍,因他擔任軍職期間,曾負責中國相關機密業務,因此他退伍後,被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規定,列為國家機密核定人員及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退伍3年內須報請核准才能出境。
檢方查出,王豐汸退伍不到3年,即在95年及96年間,兩度私自搭機前往中國南京,且未向軍情局、國防部及內政部等列管機關報備,因此遭調查局鎖定,一度懷疑他是「共諜」,但監控多年後,並未發現他被中國吸收的事證。
檢方考量他沒前科,且已承認違反規定出境,因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出境規定屬於2年徒刑以下輕罪,所以給予他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