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賺5千 連帶判賠90萬元
台中市柯姓男子被詐騙集團騙走90萬元,該集團後來被警方偵破,主嫌隱藏中國,但仍有7名車手等相關人到案,負責取款的「假書記官」酬勞僅5000元,經判決7人應連帶賠償柯男90萬元。(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罪有應得!台中市柯姓男子被詐騙集團騙走90萬元,該集團後來被警方偵破,主嫌隱藏中國,但仍有7名車手等相關人到案,柯男控告7人索賠90萬元,台中地院發現,錢多數透過地下匯兌匯往中國,負責取款的「假書記官」酬勞僅5000元,與90萬元差距懸殊,但7人仍是共同侵害柯男權益,判決7人應連帶賠償柯男90萬元。
判決書指出,躲在中國綽號「阿山」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2011年8月亂槍打鳥,假冒檢察官與書記官打電話給柯男,謊稱柯男證件被冒用開戶,涉入洗錢案與毒品、槍砲案件,傳喚2次未到案,必須提領36萬餘元交給書記官監管,否則拘提入獄,嚇得半死的柯男,先後2次共提領90萬元,交給假書記官。
這個集團後來被台中市豐原警方偵破,先後逮捕7人,但無法追查在中國的主嫌「阿山」,柯男遂控告7人索賠9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時,僅介紹朋友加入詐欺集團的蘇男,以及自稱沒有參與詐騙,只是協助用人頭帳戶匯款到中國的葉男到庭,其餘5人都沒有出庭。
法院發現,上述90萬元贓款中,扣除給車手等人的酬勞,有34萬餘元透過葉男轉匯到中國,其餘款項下落不明,另外,取款的車手中,負責開車1人,把風2人與「假書記官」1人,共4人的酬勞,依序為5萬餘元、4萬餘元、2萬餘元與5000元,蘇男雖辯稱只是擔任介紹人,卻可獲得贓款4%,葉男協助把贓款34萬餘元轉匯中國,還提供人頭帳戶洗錢。
法院認為,上述7人犯罪所得,雖與90萬元有相當差距,卻都是共同侵害柯男權益,判決7人應連帶賠償柯男9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