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說要引進兵馬俑 「聖僧大師」詐欺判刑定讞
自稱是中華聖僧大師兼和平救國救民發展文化經濟交流海外基金總會長的莊姓男子,與陳姓男子聯手,謊稱要從新加坡引進中國兵馬俑,需籌關稅為由,陸續向楊姓老翁借款500萬元。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自稱是中華聖僧大師兼和平救國救民發展文化經濟交流海外基金總會長的莊姓男子,與陳姓男子聯手,謊稱要從新加坡引進中國兵馬俑,需籌關稅為由,陸續向楊姓老翁借款50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兵馬俑是歷史古文物,不能買賣,且此案根本沒進口兵馬俑,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分別判莊1年5月徒刑、陳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96年5月間,陳男引薦自稱「莊玉璽」的莊男給80多歲楊姓老翁認識,並稱莊男是中華聖僧大師兼和平救國救民發展文化經濟交流海外基金總會長,平日大都在興建廟宇、救貧及從事公益,藉此取信楊翁。
之後2人向楊翁謊稱,要從新加坡引進兵馬俑古董,需要籌借關稅400萬元,開4張芭樂票給楊翁當作擔保,楊翁不疑有他,陸續出借400萬元給2人。
隔年97年間,莊男又以財務周轉為由,以「莊玉璽」名義背書,開假支票給楊翁當作抵押,再借得100萬元,直到楊翁發現支票無法兌現,才知上當,氣得對2人提告;100年間,楊翁還來不及等到官司定讞,即含恨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