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鄭捷:小學自我中心、中學標新立異、大學自我意識強
殺人魔鄭捷二審仍判死刑,判決認為鄭捷從小就很自我中心,傾向標新立異卻無法融入班級,逐步強化他從小學5、6年級就立下的殺人誓言,終付諸行動,造成慘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捷運殺人魔」鄭捷二審仍判死刑,判決中依據鄭捷從國小到大學老師、同學的證詞,和精神鑑定的結論,認為鄭捷從小就很自我中心,傾向標新立異卻無法融入班級,不熱衷與同儕互動,逐步強化他從小學5、6年級就立下的殺人誓言,終付諸行動,造成無辜4死、22傷的慘劇。
判決指出,鄭捷生於4口小康家庭,父母與親友合開工程公司,皆為基層主管,與弟弟感情和睦,父母管教方式民主,在國語實小的師長和同學眼中,鄭捷並非行為偏激、思想怪異的學生,但在國小5、6年級時,即已顯現很自我中心,有一名女同學常與他作對,另有次音樂課鄭捷因為不會吹直笛而亂吹,鄰座的女同學向老師告狀,老師叫鄭捷當眾向女同學道歉,使鄭捷感到很受傷,竟立誓要殺這2位女同學。
鄭捷讀弘道國中時,個性傾向標新立異,想吸引別人注意,卻無法融入班級,雖有人際交友的需求,但卻無能處理,只好獨來獨往,他覺得嚴格的導師不公平,竟興起刺殺老師的念頭,隨身帶刀1個月伺機行動,但未成真;董姓男同學多次辱罵他,還用不明噴劑噴他眼睛,鄭捷就用安全剪刀戳回去反擊。
就讀板橋高中期間,是鄭捷最快樂的時期,但仍顯露他標新立異的人格特質,高一就在無名小站部落格寫下殺人誓言,分享與殺人有關的文章,獲同學注意,在自戀、不成熟、標新立異等人格特質的交互作用下,使他更不在乎社會規範、以自我為中心,強化他的誓言,殺人念頭逐漸成形。
判決又指,鄭捷為了順利完成殺人誓言,決定報考國防大學,以利接受軍事、體能訓練,在學期間自我意識較強,不熱衷與同儕互動,隔年即因成績問題被退學,產生自戀式的傷害與憂鬱,強化他「對未來不抱希望、人生沒有意義」的世界觀,加強他提早執行殺人誓言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