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完成誓約,感覺還不錯」 法官:如豺狼一般兇殘
犯下捷運殺人的鄭捷,法官形容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犯下捷運殺人的鄭捷,今被高等法院依4件殺人罪、22件殺人未遂罪,判處死刑,判決中認定,鄭捷在歷次庭訊面對3度問他有沒有後悔,他都斬釘截鐵回說「沒有」,甚至還說覺得完成對自己的誓約,「感覺還不錯」,合議庭以此認定他犯後態度劣至極,「泯滅人性如豺狼一般凶殘無情」,量處極刑。
判決指出,去年6月偵查庭,檢察官問鄭捷:「案發至今有無後悔?」鄭捷答:「沒有」。同年7月檢察官再次問他:「案發至今,你對自己所為有無感到後悔?」,他也回:「沒有」。再問他「是否覺得自己已經完成誓約?」他竟然說:「是,感覺還不錯」。
而在一審時,鄭捷只淡然的說「對造成的傷害表示遺憾」;到了二審,鄭捷說:「對被害人感到抱歉,希望他們能夠得到平衡」,但最後又補說:「我沒否認我的犯行,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調查」。
加上他在看守所寫給鄭姓東海大學同學的信中,提到「現在我沒什麼想法,官司都交給律師,我只負責配合,死刑機會很高,我也不抱多大期望」,「道不道歉,對我或被害者和家屬的意義也微乎其微,我也毫不後悔做過的事」。
高院合議庭依據這些歷程,認定鄭捷當庭對被害人與家屬的歉意,不是出於真誠,足證其自私自利,毫無愧疚、悔悟之意,「犯後態度惡劣至極」。
法官還批,鄭捷在密閉的捷運車廂內犯案,乘客尖叫哀號、奔逃閃避,鄭捷竟無任何憐憫同情,仍繼續執行瘋狂殺人,可見性格已泯滅人性,「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無教化可能,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判處死刑。
犯下捷運殺人的鄭捷,法官形容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