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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仙意外 專家說「塵爆」應改為「爆燃」

    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理事長蔡嘉一今出面質疑八仙塵爆事件的起訴書內容。(記者郭逸攝)

    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理事長蔡嘉一今出面質疑八仙塵爆事件的起訴書內容。(記者郭逸攝)

    2015/10/23 21:34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塵爆慘劇,檢警上週確認為舞台電腦燈吸入紫色玉米粉塵導致爆炸。不過,起訴書認定事故原因為「塵爆」,不起訴書卻為「爆燃」,內容引發質疑;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理事長蔡嘉一今晚出面表示,現場傷患皆為灼傷,未聞爆炸聲,應是輻射造成的「爆燃」,檢方應修正報告。

    蔡嘉一提出關鍵疑點,學理上的「爆炸」由壓力造成,但端看事發現場照片,燈具、舞台設備都沒有東倒西歪,且現場沒有爆炸的「砰」聲,顯見粉塵並非爆炸,遂不能稱為「塵爆」,而該稱作「爆燃」。

    蔡嘉一指出,「火」才是致命關鍵,所以應改稱「爆燃」,且因粉塵濃度的「易燃下限」很低,現場溫度因大型燈具還有香菸持續升高,輕而易舉達到粉塵的燃點,所有傷患才會被粉塵產生的火焰席捲,為灼傷而非炸傷。

    傷患簡苑玲今也出席說明,她強調,曾詢問另外2位傷友,現場確實沒有聽到爆炸聲響,顯見事實誠如蔡嘉一所說,意外應稱作「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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