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挨撞截肢 客運公司、司機判賠482萬
2015/10/22 16:1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鍾姓女子,去年4月行經市府、松壽路口時,遭左轉的國光客運撞上,送醫急救後仍有兩隻腳趾需要截肢,台北地院認為,雖然鍾女沒依規定行走斑馬線,但司機未注意路況就貿然左轉,應負起8成責任,今判國光客運跟司機須連帶賠償482萬餘元,可上訴。
據了解,案發當時鍾女僅25歲,外表秀麗的她原本擁有璀璨的未來,沒想到去年4月14日下午準備穿越市府路時,卻被左轉而來的客運給撞倒,右腳也慘遭車子左前輪輾過,送醫診斷後醫師宣告其右腳第1、5趾需要截肢,第2趾則開放性骨折。
事後鍾女不僅付出大筆醫藥費,還得定時復健,至今步行仍有障礙,且還在身上留下大片植皮疤痕,讓她飽受心理傷害,因此她決定向客運公司跟肇事的徐姓司機提告,求償1009萬餘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鍾女當時雖沒有依規定行走斑馬線,但司機未留意前方路況就貿然轉彎,應負事故8成責任,今判司機與客運公司連帶賠償482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