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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讀生打工 被蟑螂嚇到還燙傷 商家判賠34萬

    女大生在台中50嵐連鎖店打工,遭蟑螂嚇到又被燙傷,店家判賠醫藥費。(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圖非本文所指店家

    女大生在台中50嵐連鎖店打工,遭蟑螂嚇到又被燙傷,店家判賠醫藥費。(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圖非本文所指店家

    2015/10/22 11:5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姓女工讀生在「50嵐」飲料店工作,手提滾燙開水,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而燙傷自己,造成雙下肢1至2度燙傷、雙足背3度燙傷等傷害,法官判決商家應賠償職災補償及侵權賠償計34萬餘元,扣除已給付賠償金,商家還要給付29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高中生102年4月間起,在位於北平路連鎖手搖茶飲店「50嵐」打工,每日工資680元,上班約2個月,同年6月1日在廚房將盛裝滾燙開水的茶壺,從瓦斯爐上要移到工作平台,準備添加茶葉等,但卻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雙手放掉茶壺,滾燙開水從平台上往她自己下肢潑灑,被送台中榮總住院治療30日才返家。

    林女提起職災補償及侵權行為賠償。法官認為,案發前被告工作場所衛生稽查合格,同年5月也進行消毒防治工作,還是無法排除林女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再者業者未提供適當防制燙傷之保護設施,業者應負職災補償責任,審酌被告雖有「廚房人員之工作服規定示意圖」、「廚房注意事項」等告示,卻沒有實際要求、教導,且圍裙(半身)並未防範到下半身。

    法官審酌職災補償應為18萬餘元,侵權賠償應為16萬元,扣除業者已給付4萬6千元,仍須支付2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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