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賣「重組肉」挨告 不算詐欺不起訴
餐廳因販賣重組肉遭客人控告詐欺,但地方法院最後判定無罪。示意圖,圖與文無關。(圖擷取自網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淡水一間火鍋店,日前被一名萬姓男子指控「梅花豬肉片」是重組肉,憤而報警處理,控告餐廳負責人詐欺並求償新台幣3680元,但最後地檢署及地方法院認定,餐廳提供重組肉不構成詐欺,刑、民事均判萬男敗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餐廳進貨肉片品名為「調理組合肉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曾要求改正,應公告標示為「重組」肉品;檢方調查後發現,該肉品確實是豬肉,僅漏未標示肉品型態,尚不構成詐欺,因此在刑事部分不起訴。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表示,豬肉雖是重組肉,但店家消費一次368元能吃到飽,認為不算「坑人」,判定餐廳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