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暖男無套撿屍 被逮還要求「分期付款」...
台北市1名蔡姓男子,去年4月間見辣妹小雯(化名)醉倒路邊,竟扮起暖男上前關心、攙扶,沒想到他搭計程車將小雯送回住處後,竟未戴套性侵小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竟有這款渣男!台北市1名蔡姓男子,去年4月間見辣妹小雯(化名)醉倒路邊,竟扮起暖男上前關心、攙扶,沒想到他搭計程車將小雯送回住處後,竟未戴套性侵小雯,事後小雯驗傷提告,蔡還大言不慚要求「分期付款」,台北地院審理後判他3年8月徒刑,另得賠償小雯5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酒店上班的22歲小雯,去年4月下班後本準備到男友位於萬華區的住處休息,未料男友未接電話,她又酒醉不適,於是只好蹲在路邊邊吐邊休息,這時水泥工蔡男正巧路過,立刻上前假意關心小雯,並提議叫計程車送小雯回家。
小雯原本拒絕蔡男提議,但後來仍在恍惚間被蔡男帶上車,蔡扶著她進入林森北路住處後,趁她意識模糊時趁機脫褲子性侵得逞。隔日上午小雯男友進門,發現女友全身赤裸倒在床上,才發現有異,立刻報警逮人。
台北地院審理時,蔡男還主張對方求償金額太高,要求讓他「分期付款」,台北地院認定他乘機性交之行為確實已造成小雯身心痛苦,又審酌小雯每月收入高達19萬元,蔡男當水泥工每日約賺800元,判蔡須賠償小雯55萬餘元,刑事部分另判處他3年8月徒刑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