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欠債遭性侵強逼賣淫 檢方起訴5人
台北市警方逮竹聯幫地堂份子江葦翊及其幫眾。(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自稱竹聯幫地堂景安會副會長的江葦翊,涉教唆越南籍成員從事暴力討債,有被害女子無力償債,竟被強押至江嫌租屋處餵毒並多次性侵,刑事局與北市警方經長期蒐證,於日前將江嫌等7人逮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強制性交、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江葦翊,成員傅建嘉等人則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江嫌打著「異幫結盟、利益共享」的口號,以企業化商業模式從事犯罪行為,除了教唆北市萬華區的越南籍成員暴力討債,還將幫派觸角伸入新北三重、蘆洲等地,日前三蘆與雙和地區的諸多衝突事件,江嫌為討好三重當地的天道盟天鳴會,曾屢次派出未成年的中輟生幫眾前往支援。
起訴書指出,有被害女子因積欠傅建嘉80萬元高利貸無力償還,被要求至基隆地區下海賣淫,由江葦翊安排應召站接客還債,江嫌竟趁機性侵女子得逞,事後傅男等人還強逼女子簽下債款及利息的20萬元本票;此外,另有2名男子也被江男等人逼迫,分別簽下50萬元、168萬元本票。
刑事局與台北警方於7月20日清晨搜索竹聯幫多處堂口及成員住處,逮捕江嫌及7名幫眾,查扣空氣長槍、開山刀、BB彈等證物。檢方原諭令江嫌以15萬元交保候傳,日前卻發現江嫌與友人的通聯記錄中,曾提到「之後要跑路20年」,檢方考量江嫌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調查,江嫌等人雖自稱竹聯幫成員,但無直接證據,將江等人所涉組織犯罪不起訴;強制性交部分,江嫌原否認性侵女子,經檢方傳喚女子出庭說明,並掌握相關事證,江才改口辯稱雙方為合意性交,但檢方不採信,認為是推託之詞,今將江嫌依強制性交、加重強盜罪嫌起訴,其餘共犯則依加重強盜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