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大量虐殺貓狗文 動保團體控警不受理
立委田秋堇和動保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記者林良昇攝)
B-151002-02096-B-003,1張照片。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動保人士近期在越南台共青團網站上,發現大量越南移工虐殺貓狗的PO文,動保人士擷取相關證據向警政署報案,卻沒有下文,甚至基層警方大多也不願受理,讓相關PO文不斷在網路上出現,警政署表示,不受理就是違反規定,會再加強教育。
台灣動保聯盟執行長黃泰山表示,近期在越南在台共青團網站上,發現大量虐殺貓狗的PO文,共收集了發生在台灣的相關影像50件,甚至還有人將工作證、健保卡等資訊PO出來,進一步得知他們大多來自越南。
黃泰山指出,根據動保法,屠殺貓狗或散播其照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台灣就是違法,就應該受罰,警方應該要積極偵辦,勞動單位也應要求雇主和仲介,讓移工能夠了解台灣法律,以免觸法。
立委田秋堇也說,黃泰山他們曾將相關台灣法律翻譯成越南文傳單,發送給給越南移工,提醒他們不要觸法,沒想到有些人竟將傳單拍下來PO在臉書,簡直是跟台灣政府嗆聲「我們知道你們的法律。」但我們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黃泰山說,他們過去曾收集相關資料向警政署報案,警方說報案3天後會回復,可是到了已經快一個月了,卻完全沒有得到回復,也不知道警方有沒有辦理,而且很多基層警察都會推拖,甚至拒絕受理相關動保案件。
警政署行政組長黃福坤回應指出,民國101年訂有警察受理獵殺動物案件的標準作業程序,並列為常年訓練的必修課程,不受理就是違反規定,會再加強教育;而偵辦獵殺動物案件,早已經列入警察績效考核,警方會積極偵辦。
刑事局偵查科研究員余永廉表示,動保團體上次在立法院協調會提供照片,案件已於8月11日偵破,19日並移送地檢署,當時有回復立法院,若有相關照片線索再提供給警方,刑事局都會盡速偵辦。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陳昌邦表示,已有定期向移工宣導台灣法律,而雇主若沒有落實宣導法律讓移工觸法,會被限期改善,若再犯會受到6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其聘僱許可;仲介公司也可處6至30萬元罰鍰,並在評鑑中予以扣分。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右四)與台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右三)等動保人士2日召開「要求嚴懲虐殺貓狗的越勞」記者會,要求官員貫徹執法,從制度上根絕殺貓殺狗的虐待動物行為。(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