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餵流浪狗不滿被開罰 環保局:鄰居檢舉製造環境髒亂
林男將食物倒在路邊的水溝蓋上,被民眾檢舉製造環境髒亂。(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林姓男子向動保團體投訴,他好心餵食路邊流浪狗,每次餵完必定清理乾淨,卻被環保局開罰2400元,且罰單把流浪狗當作「禽畜」已不合時宜。
不過市府環保局出示監視器畫面,指稱民眾檢舉有人餵狗,造成環境髒亂,強調「飼養禽畜」是法令用語,法令未禁止餵狗行為,但影響境衛生,可依廢清法重罰6000元。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今接獲林姓男子投訴,指稱今年6月23日晚間10時40分於大坪頂高坪29街,看到流浪狗瘦到皮包骨,心生憐憫拿食物餵食,事後也清理乾淨。
不料,他近來收到環保局的告發單,指稱「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2400元,不服求助動保團體。
協會發言人倪京台表示,市府對餵食流浪狗的人開單是「懲罰好人、縱放壞人」的作法,市府不積極取締懲罰棄養流浪動物的飼主,反而開罰好心餵養民眾,是本末倒置,且價值觀錯亂。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楊漢宗表示,林男將食物倒在路邊的水溝蓋上,認定製造環境髒亂,建議民眾餵食流浪動物,應以容器盛裝食物,待動物食用完後,帶走容器、剩餘物,避免民眾質疑檢舉。
倪京台提醒民眾餵食流浪動物是愛心行為,但應注意避免破壞環境衛生,餵完後應移除容器外,剩下的食物或飼料也應清掃乾淨,做個有公德心的愛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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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製造環境髒亂。(記者陳文嬋翻攝)
動保團體質疑罰單把流浪狗當作「禽畜」不合時宜,但環保局強調是法令用語。(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