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成怨偶 互告恐嚇、竊盜
2015/09/25 12:2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7歲的許姓男子與小一歲的高姓女友原已論及婚嫁,但許男去年6月底疑似吸毒抓狂,竟拿菜刀、持槍恐嚇女友。高女心碎之下報警抓人,提出恐嚇告訴,並協助警方起出改造槍枝及毒品;許男則反控高女,竊取現金及珠寶,才會生氣。檢察官調查認為,兩人互控皆無積極證據,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女控訴和許男發生爭執之後,竟拿出預藏的槍枝、菜刀抵住高的脖子,還拿菜刀砍向電鍋,還嗆:「妳不跟我走我就對妳全家不利」、「如果妳手再伸過來我就把妳的手砍掉」,甚至拉著自己去撞牆,情急之下報警抓人。
許男則宣稱,是因為發現物品及現金不見,且前女友卻突然失聯,聯繫上之後,質問對方錢的事情,她卻轉頭就走,有伸手拉她的頭髮及手腕,但有找親戚到場協助調解,當天還有幫前女友買便當,根本沒有拿槍、菜刀進行恐嚇。
檢察官調查認為,依照高女的說法,許男拿菜刀、槍枝恐嚇,甚至拉她撞牆,但是比對現場相關時序,許某應該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恐嚇動作;另調閱高女手機的通聯記錄,也發現許男的姑姑確實有協助兩人調解,高女無法提出恐嚇的積極證據,恐嚇部分予以許某不起訴處分。
另許男反控前女友竊取財物,檢察官則認為,兩人原已論及婚嫁,事後高女也將相關財物交還給許男的姑姑,拿取時許男的妹婿也在場見證,故予以高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