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夥同室友 輪姦前女友
2015/08/24 17:2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19歲的耿男與16歲女友美美(化名),同居住在29歲游男承租的租屋處,今年2月耿男與美美因故吵架,加上游男亦不滿美美「住免錢又不做家事」,要求美美搬出住處,後以談判分手及索討房租為由,要美美返回租屋處,再夥同游男輪姦前女友,稱「現在分手你可以上了!」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耿男有期徒刑7年10月、游男7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美美一進游男租屋處,耿男就先就強取她手機內的SIM卡,讓前女友無法對外求援,接著動手毆打美美臉及腹部,甚至掐住女方脖子,恐嚇要找美美算帳,要美美回答,「為何不做家事?」、「為何不分擔房租?」等問題,「答錯或答案讓我們不滿意,就要脫一件衣服」,將美美全身衣物扒光,接著戲謔地說:「脫完後,好戲就來了!」聯手性侵美美,後美美向學校老師哭訴,才揭發2男惡行。
法院審理期間,2男雖坦承犯行,但互相推諉指責,是對方提議、慫恿,自己僅是附和而犯案,法官認為,2男聯手強暴女子,手段卑劣,不尊重女性身體及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受嚴重,判耿男有期徒刑7年10月、游男7年8月。而2男另涉及竊盜、強制、恐嚇等罪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