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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捷首度道歉 家屬:為脫罪應判死刑

    高院偵辦捷運殺人案,提訊鄭捷(中)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高院偵辦捷運殺人案,提訊鄭捷(中)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2015/09/22 14: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台北捷運捷隨機殺人的殺人魔鄭捷,高等法院今召開言詞辯論庭,他首度向被害家屬道歉,表示「我知道現在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別的刑度」,仍表示對他有利證據未予調查,當庭引來噓聲,被害家屬批他「人神共憤的人渣」,「道歉是為了脫罪」,應判死刑,合議庭訂10月30日上午宣判。

    今日庭訊尾聲,包括死者解青雲母親、張正翰母親、2名傷者包括被刺砍失去一個乳房的史艾芙琳、受傷的陳嘉慧4人,均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若加上一審已判決鄭捷要賠償3千多萬元且已定讞的話,鄭捷賠償金額將再創新高。

    解青雲的母親、史艾芙琳均表示,被害人知道鄭捷沒錢賠償,但是求償舉動是要讓他知道,他已造成被害家屬無法形容的傷痛、社會也付出多人的代價。

    鄭捷的律師團辯結時主張,鄭捷罹患葛瑞夫茲氏症,犯案時其辯識能力已降低,且警大教授未完全否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請高院審慎考慮應給鄭減刑,不應判死刑。

    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李嘉明痛批鄭捷說,鄭是有計劃性選擇在封閉的捷運車廂、且在眾目睽睽之下連續殺人,「冷血、毫無人性」,加上鑑定認為鄭無教化可能,建請高院應判他死刑。

    去年5月21日,年僅21歲的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慘案,一審遭判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案共144年半徒刑,高等法院今天上午提訊鄭捷進行言詞辯論庭,被害家屬和傷者共有10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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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院偵辦捷運殺人案,提訊鄭捷(中)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高院偵辦捷運殺人案,提訊鄭捷(中)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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