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1萬元行賄醫院 踢到鐵板被舉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吳姓藥商為了競標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的藥品標案,竟在資料袋內放入1萬元現金企圖行賄院長陳正宗,陳正宗發現後立即通報政風人員處理,吳姓藥商也被廉政署依貪污罪送辦;雄檢偵查時,認定吳姓藥商是初犯,加上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偵結後處分緩起訴1年。
檢方指出,102年10月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公告辦理「103年度高雄市各市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案,招標採購契約明定,廠商應提供每次全部貨款的「醫院資訊及藥品管理費%」給各採藥機關,其進貨折讓金額於當次採購金額中扣減。
簡單來說,就是藥品管理費的百分比等於藥商願意提供的折扣,如採購底價較高時,參與投標的廠商可支付較低的藥品管理費,相當於用較高單價的藥品賣給醫院,獲取較高的利潤;而決定藥品管理費的百分比的權責,是在醫院負責人手上。
吳姓藥商(70歲)代理溫士頓藥廠製造的Is-blood S.C藥品,經投標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吳姓藥商數度前往拜會陳正宗未果,10月17日下午,雙方約在院長室會晤,臨行前,吳姓藥商先在說明資料袋裡放入用信封裝的1萬元現金,再拿著資料袋前往拜會陳正宗。
雙方簡單寒暄後,吳姓藥商請求陳正宗開價格標時,把藥品管理費的百分比從原訂的12.5%降至10%,讓藥品的底價金額調高,陳正宗當場拒絕後,吳只好起身離開,但卻故意把裝有現金的資料袋留在院長室內,要求陳正宗再三考慮後離去。
陳正宗收拾資料袋時,發覺紙袋內似乎藏有異物,陳正宗不敢大意,趕緊通知政風人員到場處理,果然在資料袋內發現1萬元現金;政風人員也依規定要求吳姓藥商領回該筆現金,並通報廉政署偵辦。
檢方偵查時,吳姓藥商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稱只是一時失慮才會觸法,檢察官衡量犯罪所生危害非鉅,且情節尚屬輕微,偵結後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及法治教育1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