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盧」偷竊被告 連法官都搖頭!
2015/09/16 16:53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市周姓婦人偷拔火鍋店前價值50元的香茅草,周婦原本坦承犯行,但事後卻反悔,一下子辯稱「警察向她說偷沒關係」,一下子又說,別人開她的車偷拔,目的就是要害她,法官認為,周婦都在詭辯,今天判處她拘役10天。
現年60歲的周姓婦人前年11月12日,開車到彰化市一家標榜香茅入味的火鍋店,周婦下車後拔取一叢香茅草,得手後隨即駕車離去,整個過程被店家的監視錄影器拍了下來。事後店家報警,警方循車牌號碼找到周婦,她坦承犯行。
但事後她又辯稱,「員警告訴我偷香茅沒關係,所以他筆錄時承認有偷」,案發時她去台中收房租,不在現場,所以她沒有偷對方的香茅。
周婦還說,她有多棟房子,每月不工作,就可坐收租金5萬元,生活無虞,豈會為了區區50元的香茅犯案,她懷疑,可能之前房客跟她有房租糾紛,當天剛好看她車子停在路邊,車內又插著鑰匙,對方故意開車,再去偷香茅,這個人顯然故意陷害她。
法官傳喚承辦此案的員警,以及被告所指跟她發生糾紛的房客,所有證據都指出被告一再卸責詭辯,因此依其犯案動機、手段、所竊財物價值,判處拘役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