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分館只偷一次 圖書館口罩賊被判刑
圖書館大盜陳富彬(紅圈處)趁左側被害民眾趴在桌上睡覺,偷走放在桌上的手機。(記者吳岳修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竊盜慣犯陳富彬專門扮演「圖書館口罩大盜」,鎖定雙北兩市各區的圖書館分館,趁民眾離開座位如廁、或趴睡休息時行竊手機,為了避免被鎖定,他好馬不吃回頭草,一家分館只偷一次,偷過就不再去,清查至少得手15件,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他在台北轄區所犯的6件竊盜案,合併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45歲陳富彬去年9、10月間,陸續到台北市立圖書館的大同區延平、建成分館、松山區松山、文山區景美、士林區天母、士林等6家分館行竊,偽裝為讀者坐在目標的附近,伺機下手,且為方便銷贓,專偷民眾的手機,得手2支iPhone、4支三星手機。
台北市刑大肅竊組發現竊賊手法雷同,監視影像中的竊賊前額光禿、必戴口罩的特徵也相同,疑為同一人,成立專案追查。
陳男94年起就有多次竊盜、詐欺、賭博前科,他被捕後說,出獄後曾任日本料理廚師,後來多次找工作都被辭退,因積欠地下錢莊6萬元,被追債而更無心工作,才偷手機還債。法官認為他犯後認罪,態度尚可,6次犯行各判刑3月,合併應執行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