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通姦染菜花 人夫逼小王強簽400萬本票
俗稱「菜花」的尖形濕疣,乳頭狀突起,形似菜花,男性易感染部位是龜頭及冠狀溝、會陰與尿道口。(資料照,記者方志賢翻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小任,懷疑妻子與阿明(化名)通姦,阿明並將性病傳染給妻子,於是找來弟弟約阿明至其租屋處談判,並強奪其手機,喝令其簽下400萬元和解本票,因任妻坦承與阿明嘿咻,並被阿明感染菜花手術吃藥,新北地院因此認為,小任犯行不符恐嚇取財構成要件,今依強制罪判任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任弟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均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8月,小任偕同其妻,與阿明相約在新埔捷運站談判,接著轉往阿明租屋處繼續討論,任男不滿阿明跟老婆嘿咻,拿起椅子砸阿明,涉及傷害部分任男已被判處拘役50日確定,後任妻去接小孩先行離去,任男因此打電話給任弟,陪他談判。
任家兄弟不但禁止阿明打電話求助,任兄還恫嚇阿明:「如你從窗戶跳下去,這件事就解決了」、「要當人還是畜生」等語,並作勢毆打對方,逼迫阿明簽下400萬元和解本票。
法官認為,告訴人雖有錯在先,任家兄弟也不該以恐嚇方式逼迫告訴人和解,但審酌2人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和解,加上無前科紀錄,因此予2人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