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 張德正二審改重判6年
張德正衝撞總統府一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42歲男子張德正因對時政不滿,去年1月底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仍可上訴。
去年1月25日凌晨,不滿時政及司法判決的張德正駕駛公司的35噸砂石車,猛力衝撞總統府大門,震驚社會各界,事後分別被總統府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刑事部分一審被判5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被求償344萬元。
全案上訴至高院後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高等法院今改判6年徒刑,仍可繼續上訴。
去年1月25日凌晨,不滿時政及司法判決的張德正駕駛公司的35噸砂石車,猛力衝撞總統府大門,震驚社會各界。(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