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慣竊掰稱偷東西能紓壓 精神鑑定不符
2015/08/26 15:58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竊嫌林雅鈴連續在員林鎮的路邊攤竊取手環、項鍊、戒指達4次之多,林嫌辯稱自己有憂鬱症和「病態偷竊症」,經法院送精神鑑定,發現與事實不符,今判處林嫌拘易115日。
判決書說,林女在員林鎮尋找容易下手的目標,今年3月23日在光明街一處路邊攤偷走價值890元的手環。隔天中午又在員林街頭偷另一攤價值共2520元的手環、手鍊、項鍊、戒指,接著又轉往另一攤偷一250元的包包;4月18日再向一路邊攤偷1條價值1萬元的手鍊。
林女得手後藏於外套內,騎車離去,1名鄭姓老闆娘收攤清點發現遺失物品,透過監視器確定林女所為。
林女總共作案4次,她向法官表示,自己因之前吸毒導致精神恍惚,現還有憂鬱症、「病態偷竊症」,因先生被判重刑,心情極度憂鬱,要靠偷東西才能紓壓,院方將其送精神鑑定,發現林女對於偷竊的過程均能清楚描述,也知悉偷竊違法,認定其具有行為能力,因此判決拘易1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