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丟臉的移民官!連外勞500元也A

2015/08/21 12:4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移民署桃園專勤隊專員涂信義保管外勞財物時,看見印尼外勞的信封袋內有印尼盾,竟見錢眼開,抽出2張面額10萬元印尼盾(折合台幣574元),放進自己口袋,最高法院依職務上竊盜罪,判處涂男6月確定、不得易科罰金,涂男須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100年11月29日晚間9點多,逃逸的印尼籍外勞安迪被送至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的臨時收容所,由涂男負責登記保管財物,涂男清點安迪財物時,見四下無人,從安迪信封袋內15張面額10萬元共150萬元印尼盾中,抽出兩張10萬元印尼盾,放進自己長褲右側口袋。

5天後,專勤隊分隊長馬福美抽查外勞收容情形時,安迪表示,涂男說印尼盾不用登記,馬福美查覺有異,取出財物保管袋,發現裡面只有印尼盾13張,與安迪所說15張不同,涂男遭馬福美質問後,才把A走的印尼盾還給安迪。

高院合議庭認為,涂男身為移民署專勤隊人員,竟假借職務上機會,竊取嚴重被收容人財物,傷害國家顏面及移民署形象,判刑6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