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毀損國旗 導演周世倫等4人獲不起訴
警方在周世倫臉書上找到毀損國旗的證據,但這張照片已遭周某刪除。(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紀錄片導演周世倫涉偕同農村武裝青成員蕭長展及胡、呂姓男子等4人,於去年雙十國慶前夕凌晨,割毀北市愛國西路上的74面國旗,被警方依竊盜、毀損、侮辱國旗等罪送辦,事後毀損罪與對方達成和解,其餘罪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4人罪證不足,今將周等4人不起訴。
據悉,去年10月9日凌晨2時~4時許,周世倫等4人有感於中華民國國旗在世界諸多活動、賽事皆不得飄揚,在網路上發起與國旗相關的行動藝術活動,4人駕車行經北市愛國西路,而後卻被人發現該處74面國旗皆遭割損。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調閱監視器,依據車牌追查出周等4人,並在周的臉書上,找到一面被噴漆的國旗照片,將4人傳喚到案,周等4人全程保持緘默,拒絕回答問題,由反服貿律師代表團的律師林建宏代為回答表示:「將再向檢察官當庭陳述」,被警方依法送辦。
台北地檢署傳喚4人出庭,4人皆否認犯行,強調因有感於中華民國國旗無法在許多國際場合中出現,才會於當天出現在該處,從事與國旗相關的行動藝術。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監視器並未拍下4人割下國旗舉動,且4人也無竊取國旗之犯意,侮辱國旗需在眾人共見共聞的情況下發生,例如公眾焚毀、辱罵等情況,再加上毀損部分4人與路燈管理處達成和解,檢察官因而將4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