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同學相約摩鐵開毒趴 女子吸毒過量暴斃
去年11月,郭姓男子約國中同學蕭女,至新北市中和區摩鐵吸毒,並找來陳姓傳播妹助興,未料,蕭女因先前已吸食安非他命、搖頭丸,至摩鐵抽完K他命捲菸後,引發急性中毒致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去年11月,郭姓男子約國中同學蕭女,至新北市中和區摩鐵吸毒,並找來陳姓傳播妹助興,未料,蕭女因先前已吸食安非他命、搖頭丸,至摩鐵抽完K他命捲菸後,引發急性中毒,陳女見苗頭不對,先行離去,郭男因持有毒品不敢報警,找來另位國中同學黃男至摩鐵幫忙,黃男將蕭女送醫仍不治,3人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郭男,黃男、陳女獲不起訴。
郭男供稱,當日上午一到摩鐵,蕭女說她因施用安非他命已2天沒睡,後又在房間沙發吃了顆搖頭丸,下午蕭女稱想抽K煙,他才出錢買K他命,再各自製作K他命香菸,坦承蕭女抽完K煙後出現急性毒品中毒狀況。
陳女指出,蕭女吸食完K他命後,出現意識不清、胡言亂語等反應,她害怕地打電話給公司,公司要她先離開,離開前她有請郭男叫救護車,沒想到蕭女會死;黃男表示,接到郭男電話趕到現場時,蕭女全身糞便、癲癇發作,他與郭男便將蕭女從廁所抬到床上,但蕭女仍未清醒,最後他聯絡旅館人員將蕭女送醫。
檢方認為,如及早送醫,蕭女或許有存活可能性,因此依依過失致死罪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郭男;陳女與黃男則在郭男邀約下前往摩鐵,並未製造或增加蕭女死亡風險,認定過失致死罪嫌不足,予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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