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舅線報抓車手 警涉嫌A走30萬元詐騙贓款
2015/08/13 13:3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新北市三峽警分局37歲偵查佐梁俊源,去年經妻舅線報跨轄到桃園市觀音區逮捕李姓車手,將犯嫌交給2名支援的同事帶回,查扣的110萬元贓款他僅繳回80萬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德偵辦過程發現贓款短少,蒐證後昨天約談梁俊源到案,他矢口否認A走贓款,今晨複訊後檢察官諭知15萬元交保。
梁俊源去年4月某日經妻舅通報,得知李姓男子在詐諞集團中擔任車手,已經成功提領多次詐騙贓款,梁俊源鎖定李男行蹤後一路跟監,發現他先在觀音區中山路超商小額提款後,又跑到環中路另間超商提款,見機不可失獨自上前逮人,並查扣李男身上裝有110萬元詐騙贓款的公事包。
檢調調查,梁俊源先將李男帶到新坡派出所,但查扣贓款仍放在自己的私車,2名趕來支援的同事將李男帶回三峽,梁俊源另外開著自己的車返回警局,交付的贓款卻只有80萬元。
李男被依詐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過程檢察官發現查扣的贓款80萬元,與李男供稱的110萬元不符合,中間有30萬元的缺口,另清查扣案的銀聯卡比對,李男在案發時提領的贓款確實有110萬元,檢方日前已依詐欺罪嫌起訴李男,另案偵辦贓款短少案。
檢方昨天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並依貪汙治罪條例中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之私有財務罪嫌約談梁俊源到案說明,他否認有A走30萬元贓款,移送桃檢複訊後今晨檢察官諭知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