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選立委的父親賄選?高院今判市議員曾煥嘉無罪
涉替父親買票賄選,新北市議員曾煥嘉(圖)及堂兄弟曾煥棨開會討論後,涉透過板橋區鄰、里長等樁腳,高等法院審理認定賄選事證不足,兩人無罪。還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陳韋宗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台北縣議員的曾文振,4年前以無黨籍身份投入新北市立委選舉時,被控與國民黨籍、擔任新北市議員的長子曾煥嘉、姪子曾煥棨開會討論後,涉透過板橋區鄰、里長等樁腳以現金500元買票,或提供社區免費餐會,到場拉票,新北地檢署將曾煥嘉、曾煥棨以賄選罪起訴,一審判兩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賄選事證不足,今天仍判曾煥嘉兩人無罪。還可上訴。
對於曾煥嘉、曾煥棨兩人所涉賄選犯行仍被高院判無罪,高檢署表示,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最高法院。
至於曾文振涉案部分,最高法院去年12月24日已駁回其上訴案,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以選罷法的預備行賄罪,判處曾文振9月,褫奪公權2年結果,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