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難鴛鴦被通緝10年以上 同居8年落網被迫分離
張男(中)、陳女(右)於8年前因同在一處工地工作而認識,並因彼此處境雷同,相惺相惜進而同居。(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一對男女昨天深夜,在苗栗縣竹南鎮遇見巡邏員警,隨即躲入一旁出租公寓,警方察覺有異,追上盤查,赫然發現2人都是躲藏了10年以上的通緝犯,由於雙方已同居8年,面對即將被迫分開,男方還溫柔地安慰女友「不要難過」,2人離情依依。
竹南警方調查,這對落難鴛鴦,是55歲張姓男子及48歲陳姓女子;張男因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於92年被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陳女則因詐欺案,於94年被台中地院發布通緝。
張男、陳女分別被通緝後,展開逃亡生涯,並從事泥水粗工工作,低調度日,2人於8年前因同在一處工地工作而認識,並因彼此處境雷同,相惺相惜進而同居,哪裡有工作,就往哪兒跑,居無定所。
2人昨晚被查獲後,張男、陳女今天分別被移送屏東地檢署、台中地院歸案,得被迫分開,雙方離情依依,男方還溫柔地安慰女友「不要難過、不要難過。」
警方說,張男與中國籍女子有金錢糾紛,被對方告,經屏東地檢署傳喚多次未到案被通緝,尚未偵查,可能歸案說明後,即能離去,而陳女因詐欺被判刑1個月,也可能得以易科罰金,所以2人真的可能很快又能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