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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反服貿公聽會 陳為廷判拘20天、蔡丁貴40天

陳為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陳為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08/12 16: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7月立法院臨時會召開兩岸服貿公聽會,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等群眾欲進場旁聽卻被警方阻擋在外,警方事後依據蒐證錄影指控陳為廷等人爬牆衝撞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北檢起訴陳為廷、蔡丁貴;台北地院今宣判,陳為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蔡丁貴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可上訴。

日前開庭後陳為廷受訪指出,這件案子是發生在前年7月31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蒐證後久未動作,卻等到去年3月太陽花學運發生後,時隔1年才移送此案,他去年12月去北檢開庭,檢察官先問太陽花學運的事,再問到前年7月的此案,他才知道「槓上開花」多一案。

陳為廷說,此案被警方移送的還有學運夥伴林飛帆、魏揚,但是檢察官今年1月只起訴他和蔡丁貴,林飛帆、魏揚獲不起訴,因為檢方在蒐證帶裡根本找不到林飛帆、魏揚,警方沒證據還是硬要移送,「我們懷疑這根本就是在政治追殺」。

北檢起訴時指出,102年7月31日,立法院臨時會內政委員會召開兩岸服貿協議公聽會,場外近百名學生、公民團體群眾等人高呼「給我退回、其他免談」口號,提出「立即退回並拒審黑箱服貿、召開各行業聽證會、健全對外談判制度」3訴求。

群眾要求進場旁聽被拒,試圖從正門翻牆衝入立法院,與警方爆發衝突,警方事後以推擠警方人牆涉暴力脅迫妨害公務為由移送4人,北檢起訴陳、蔡,不起訴林、魏。

至於案發當下情況,陳為廷答辯,他當時站在立法院圍牆上,警察用盾牌推擠他,他怕會掉下去,就用手抓著盾牌支撐、平衡,「這樣叫做妨害公務,我實在無法接受」。

 蔡丁貴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蔡丁貴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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