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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拒張志軍機場爆衝 桃檢偵結起訴4人

    張志軍入境時,台聯成員衝撞警方人牆,試圖近距離抗議,遭警方鎖喉攔阻。(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張志軍入境時,台聯成員衝撞警方人牆,試圖近距離抗議,遭警方鎖喉攔阻。(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5/08/11 11: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去年6月25日訪台,迎接張志軍及台聯抗議人馬,在抵達桃園機場時在第二航廈爆發肢體衝突,台聯有4名成員被毆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涉嫌動手的23歲張姓男子、41歲謝姓男子、45歲葉姓男子及39歲簡姓男子。

    檢方調查,4名動手的男子受陳姓男子之邀,去年6月25日早上集結前往桃園機場,在第二航廈入境大廳南側迎接張志軍,與抗議張志軍來台的台聯成員叫囂、爆發肢體衝突,警方以人牆隔開阻擋數波衝突,但台聯陳姓、蕭姓、何姓成員頭部都被打傷,事後驗傷向航警局提出傷害告訴,並控告張男等4人涉嫌阻礙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

    張男等人偵訊時均坦承動手,不過檢察官勘驗現場蒐證光碟,雙方發生衝突時,台聯成員的抗議標牌「張志軍滾回中國」仍高高舉著,雙方因理念不同發生衝突時,也未強制對方不可表達意見,因此,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涉嫌動手的張男等4人,強制部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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