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7歲美眉嘿咻 結果美眉謊報年紀...
2015/08/10 18:2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便宜的才是最貴!新北市王姓男大生,去年間認識自稱17歲、長相清純的女孩小可(化名),王男雖覺得小可看起來過於童稚,但仍忍不住約小可到租屋處嘿咻,完事後還瀟灑地拿出500元給小可當獎勵,未料小可其實年僅15歲又9個月,王男因此吞上6月徒刑,緩刑2年。
去年9月間,王姓男大生透過手機交友軟體「WeChat」,認識了外表可愛俏麗的小可,他見小可在個人資料處填寫17歲,慾火先被勾起,隨後2人閒聊過程中,小可雖說溜嘴稱自己就讀高一,但王男不以為意,仍積極進攻,順利把小可約到租屋處嘿咻。
雙方翻雲覆雨後,自認是大哥哥的王男,當場掏出500元鈔票獎勵小可,雙方開心道別,未料小可回家後卻被媽媽看見手機聊天紀錄,媽媽得知女兒失身勃然大怒,憤向王男提告。王男這才坦承,看到小可時就曾懷疑她可能未滿16歲,也確實知道小可還在就讀高一。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王男主觀上已知道小可未滿16歲,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中「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罪」,但審酌小可只差3個月就滿16歲,且雙方為合意發生關係,判王男6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進行8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