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4歲少女缺錢花 竟答應3千元賣「初夜」...

    2015/08/10 12:3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14歲少女翹家結識替酒店物色女子下海的陳姓男子,缺錢花用的她,竟答應陳男提議,以3000元代價出售「初夜」,直到她今年初重返校園,將陳男仲介她賣身的經過告訴校方,陳男因此吃上違反兒少性交易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承認犯行,要求他支付公1萬元後,今將他緩起訴,期限1年。

    去年10月,少女翹家流連網咖,她因缺生活費及網咖包檯開銷,找上專門替酒店物色女公關的陳男,拜託陳男替她找工作,陳男見她面貌清秀、身材勻稱,遂提議她從事性交易,指每次可賺3000元。

    少女為了賺錢答應下海援交,並經由陳男仲介,到新北市新店某摩鐵準備從事性交易,此時,沒性經驗的她突然臨陣退縮,才因此保住完璧之身。

    今年初,少女重返校園被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她被老師問到輟學期間的生活經歷時,才透露陳男仲介她援交的荒唐過往,校方立即報警處理,檢警因此循線約談陳男到案。

    檢方考量是少女主動拜託陳男替她仲介工作機會,且陳男承認犯行,決定給予陳男自新的機會,所以將陳男緩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