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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帽疑雲!妻辯「挑戰接吻」 夫揚言投訴媒體

2015/08/10 10:07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家住新竹的蕭姓男子,去年9月開車去機場接送出差返國的鄭姓妻子,返家沿路有其他駕駛違規,蕭男便使用行車紀錄器拍攝,2天後蕭男想截圖檢舉違規時,卻意外聽見愛妻嬌嗔聲,一旁小王還不斷說「愛死你了」、「9分鐘」等語,蕭男覺得「綠光罩頂」,強拉妻子手腕,要求解釋遭拒,雙方鬧上警局。

鄭女向檢警表示,「9分鐘是指挑戰接吻九分鐘,不是發生性關係」,檢方認,無明確證據證明鄭女車震,妨害家庭不起訴,蕭男因拉傷鄭女手腕,依傷害罪嫌起訴,鄭男不可置信,已提出再議。

檢警調查,50歲蕭男8年前因金融風暴遭竹科公司裁員,成為家庭煮夫,去年間擔任科技空斯業務副總的45歲鄭姓妻子出差返國,蕭男開車去機場接鄭女返回新竹住處,沒想到鄭女回家沒多久,就藉口拜訪客戶,深夜開車外出。

事隔兩天,蕭男因不滿當天載鄭女返家途中有其他駕駛違規,便取出車上行車紀錄器記憶卡,想截圖檢舉違規,看著畫面卻聽見鄭女「嗯嗯啊阿」的喘息聲,當場五雷轟頂氣瘋了。

蕭男認為,鄭女返國當天居然趕去偷腥,因此決定要她解釋清楚,並要求到房間裡聽行車紀錄器的錄音,但鄭女不從,蕭男便強拉鄭女的右手腕,雙方鬧上警局。

蕭女向警方表示,蕭男恫嚇要將車震的相關事證向媒體爆料,行車紀錄器及記憶卡的持有人都是她,因此指控蕭男傷害、竊盜、妨害秘密、恐嚇;蕭男則指控妻子偷腥妨害家庭。

檢警認為,行車紀錄器的攝影鏡頭沒拍到鄭女與小王的身影,只有兩人的綿綿細語,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關係,僅認定兩人互動曖昧,加上蕭女不願提供小王姓名,妨害家庭罪證不足,不起訴。

蕭男所涉強制、傷害、恐嚇、竊盜部份,蕭男解釋他常用開車輛接送小孩,也曾用該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鄭女對蕭男說法未予否認。恐嚇部分,蕭男表示,只是提醒鄭女若車震事件曝光,恐影響工作,最後檢方認,蕭男恐嚇、竊盜、妨害秘密罪嫌不成立。

但蕭男拉傷鄭女手腕,鄭女提出驗傷證明,且有錄音存證,因此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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