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控前男友掐昏性侵 逃跑不求救先叫計程車?

2015/08/03 15: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與中國籍前女友談分手,雙方大吵不歡而散,事後前女友指控被陳男掐昏、性侵長達2天,導致大、小便失禁,指陳男將睡衣塞進她的嘴裡,恐嚇說:「敢亂來就殺了妳!」台北地檢署調查,女方離開陳男住處時,沒立即報警求救,卻打電話搭計程車離去,與常理不符,今將陳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3月間,陳男在住處與前女友談分手,女方不願意,雙方一度大吵,但女方並未離開,反而待在陳男住處2天,女方離去時,還曾先打電話叫計程車。

女方指控,陳男當時發狠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掐昏後性侵她,害她大、小便失禁,此外,陳男還將睡衣塞進她的嘴裡,恐嚇說:「敢亂來就殺了妳!」她嚇到想逃,過程中不慎撞傷頭部。

陳男則否認所有指控,強調當時是前女友不願分手,突然歇斯底里地跳下床亂吼,還狠狠咬住他的手不放,他為安撫前女友,等前女友情緒平穩後,連續2天與前女友嘿咻,但前女友發現他無意再走下去,便向他索討生活費,遭拒後負氣離開。

檢方勘查女方的驗傷單,發現僅有頭部輕微碰傷,並無大、小便失禁等情況,且女方也承認與陳男交往的2個多月以來,雙方發生將近40次性關係,考量女方自稱遭性侵後的反應與常理不符,認定陳男罪證不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