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夢遊酒駕 法官不信
2015/08/01 20:1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5月凌晨酒駕闖紅燈肇事,警方趕抵現場測出吐氣酒測值高達1.07毫克,李男卻說當晚因躁鬱症服用藥物,以致於夢遊開車上國道、肇事,自己沒印象。新北地院法官調查,李在檢警偵辦時,明明對於肇事過程交代詳細,且他服用的藥物,並非常見引發夢遊的藥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5月21日,李男在北市與朋友喝酒後,還開車上國道,下交流道後在新北市林口區闖紅燈肇事,警方趕抵測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7毫克,李男卻否認犯行,聲稱服用藥物導致夢遊,還質疑酒測失準。
法官調查,警方檢測李男平衡感時,李仍有腳步不穩情形,酒測值並未失準,且李男於警詢、偵查時,對喝酒後駕車行經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後肇事等經過細節,交代詳盡,可見並非處於夢遊狀態,且法官並函詢醫院,李男的醫師回稱:「臨床所見,佐沛眠所致夢遊情形最常見,多為數分鐘到數十分鐘之內,當事人常自行返回床位繼續睡眠...但仍有可能在夢遊情形下,發生外出、駕駛、飲酒進食、做愛…等複雜性舉止,最常見的是暴食,買東西及飲料吃、打電話。隔日當事人通常不記得或有片斷零星恍惚感」
不過,開給李男的4種藥物中,並非常見引發夢遊的藥物,法官認為,縱使藥物確導致夢遊,但駕車等複雜舉止,也非臨床多數所見情形,故人體服用藥物後,導致夢遊而長距離駕車,屬極為罕見情況,難以採信。
法官綜合判定,李男酒駕上路,卻還推稱夢遊,且他有酒駕前科,斥責他態度不佳,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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