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力霸內線交易案 高院更審判王令麟3年4月
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在監執行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不法,判3年4月徒刑。(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在監執行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不法,判3年4月徒刑,不法所得2020萬應追繳沒收,前中華商銀分行經理陳文棟涉強售公司債違反銀行法罪嫌,則判1年9月。仍可上訴。
更審庭也指出,由於力霸集團嘉食化、友聯產險等相關案件卷證複雜,改訂8月14日再宣判。
更審庭判決指出,王令麟涉內線交易案部份,是王涉嫌在東森國際公司未公布將出售所持有東森媒體公司股份給凱雷集團的重大消息之前,即大量買進東森國際公司股票,再陸續出脫,獲取不法2020萬9000多元。
曾轟動一時的東森力霸案,緣於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及東森案,台北地檢署於96年間將王令麟等100多人起訴。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則潛逃海外,遭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