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檢今訴請判決法務部長無圈選權 法院已受理
蔡啟文今仍委託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訴請判決法務部長不具檢察官人事的圈選權、法務部和檢審會也不得依審議規則進行審議、圈選和核定,行政法院收狀後已受理。(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身兼法務部檢審會委員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上周聲請假處分,擬凍結部長羅瑩雪具有對檢察官人事的圈選權,昨雖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蔡啟文今仍委託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訴請判決法務部長不具檢察官人事的圈選權、法務部和檢審會也不得依審議規則進行審議、圈選和核定,行政法院收狀後已受理。
蔡啟文在起訴狀指出,法務部檢審會擬依據法官法第90條、檢審會審議規則第4條等規定,檢審會在今年7月24日和8月5日等日期開會,針對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調升作業,提出一點五倍的人選供部長羅瑩雪圈選、核定,此作法已逾越法官法第90條母法的授權範圍,不當限縮、稀釋檢審會的職權,更偷渡檢察官的升遷由部長壟斷,嚴重減損基層檢察官抗拒不當干預辦案的獨立空間,將導致今年度的調升案違法。
起訴狀並指出,法官法第90條針對檢察長、一般檢察官人事案,採取雙軌制,因部長有通案性的政策制定權,因此賦予部長對檢察長有圈選權,但一般檢察官職司偵辦司法個案,部長即不應違法享有圈選權,而應回歸由檢審會審議和決議,部長僅有核定權,若依現行審議規則第4條改為部長具有圈選權的審議方式,將損害檢審會的審議權,逾越法官法母法的授權範圍,違反保律保留原則,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規定,屬於無效的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