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被罵「桃園之光」變「XX之恥」 家長怒告教官敗訴
李姓學生家長怒告桃園市某中學劉姓教官涉嫌公然侮辱,教官喊冤說,因李生被同學投訴有霸凌行為,看到他到學務處領取「桃園之光」獎項,才會基於師長的立場提醒「今日不學好,將來出了社會就會成為XX之恥。」沒有侮辱李生的意思。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之光變XX之恥!李姓學生家長怒告桃園市某中學劉姓教官涉嫌公然侮辱,教官喊冤說,因李生被同學投訴有霸凌行為,看到他到學務處領取「桃園之光」獎項,才會基於師長的立場提醒「今日不學好,將來出了社會就會成為XX之恥。」沒有侮辱李生的意思,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傳喚在場人士作證,偵結予以教官不起訴處分。
李姓家長指控,兒子在學校成績不錯,也曾拿下全國性比賽項目,因此獲得「桃園之光」獎項,去年5月27日下午2點多,兒子到學務處詢問領獎注意事項時,41歲的劉姓教官卻當著大家的面,嗆兒子:「你憑什麼領「桃園之光」,你是XX之恥。」讓兒子自尊心嚴重受創,他才會對教官提告討公道。
劉姓教官反駁沒有侮辱學生之意,強調這是學生跟家長轉述有所扭曲,他表示,去年5月1到台中畢業旅行時,李生與其他2名同學被投訴,在飯店持枕頭毆打蕭姓同學,又在逛夜市時故意碰撞他,之前也曾在飲料中加入橡皮擦屑,蕭母一狀告到學校,認為李生等人有霸凌傾向,學校為此也啟動調查。
劉姓教官表示,蕭母投訴隔天看到李生到學務處詢問領取「桃園之光」獎項,才以師長的立場叮嚀「今日不學好,將來出了社會救會成為XX之恥。」其他師長也一起幫忙勸說,希望李生往後不要再有霸凌行為。
檢察官傳喚現場目擊的師長及學生,證明劉姓教官的口吻及立場並非侮辱李生,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